关于做好绿色学校创建摸底自评阶段工作的通知


时间:2021-11-29   浏览:40

各部门、学院:

 根据《关于印发<绿色学校创建行动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湖师院发〔202174号)文件要求,为确保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层层落实,快速推进,如期达到创建目标,现将摸底自评阶段要求通知如下:

 一、时间节点

 摸底自评阶段为《实施方案》发布起至20211231日。

 二、工作内容

 1.自评打分

 各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、学院根据绿色学校评价指标体系,结合实际,摸清现状,分析问题,得出各项指标自评得分。请于1215日前完成自评表的填报工作,上交《绿色学校创建指标体系及分工》(74号文件附件2)。同时,需上交已有相关支撑材料初步目录清单。

 2.制定创建方案

 以问题为导向,查摆不足找差距,制定创建方案。主要包含创建思路、创建任务、具体措施、时间安排、人员安排、经费投入等。要将创建绿色学校各项任务纳入本部门、学院2022年度工作重点任务。请于1231日前完成并上交创建方案。

 三、工作要求

 请各部门、学院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自评表、支撑材料初步目录清单和创建方案。相关支撑材料放入最后的迎评工作,请结合评估指标体系和创建方案要求,做细做实目录清单,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内容,按照时间节点逐一落实和推进。

 纸质稿需各部门(学院)领导签字,盖部门(学院)章,提交至明达楼207室,电子稿请发送至联系人校内邮箱。

 联系人:公共事务管理处  张治强;

联系方式:座机:2322188,长号:13587225490,短号:565490;邮箱:02673@zjhu.edu.cn

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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