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加强学校节约能源资源严格用能设备使用管理的通知


时间:2021-09-22   浏览:46

各学院、部门:

为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,对标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,发挥高校示范引领作用,共同推进节约能源资源各项工作,积极响应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《关于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严格用能设备使用管理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现就相关工作强调如下。

一、严格执行空调用能规定。根据空调开启有关要求,夏季室内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℃,冬季不得高于20℃。空调运行期间,做到不开门窗,做到人走机停。

二、严格日常照明管理。办公场所视天气情况,实时控制好开启照明数量,日常做到人走灯灭,杜绝长明灯。办公楼走廊、应急通道等公共照明实行降功率运行。

三、严格宣传用能设施设备的管控。除重大节假日和特殊场合外,原则上不得开启宣传类用能设备。各单位严格控制LED显示屏等宣传用能设备的使用,使用结束后以及夜间、放假期间、极端天气期间等应及时关闭,避免电力浪费、设备损坏。

四、严格违规使用高耗能用能设备。不得私拉电线,不得私自购买使用烧水、取暖等用能设施。学生公寓等严禁使用违规电器。

五、严格日常用水管理。用水选择合适的流速,用完水后及时关好水龙头。见到滴水的龙头及时拧紧,杜绝跑、冒、滴、漏。爱护水电设施,加强水电设施维护,发现被损坏的水电设施,及时向后勤服务中心报修。

六、严格制止餐饮浪费。杜绝剩饭剩菜,倡导“光盘行动”。继续引导师生养成合理膳食、按需取餐、节约粮食的良好习惯。

请各学院、部门严格落实《通知》要求,引导广大师生从思想上牢固树立节约意识,让勤俭节约理念深入人心,扎实做好本单位日常用能监管。广大师生要积极响应,教职工做好带头示范,做节约节能的传播者、实践者、示范者。

节约型校园工作领导小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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